2016年1月14日,从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结果的通报》(粤教策函〔2016〕3号)文件获悉,全省共有5所高校获评依法治校示范校,我校是唯一一所获评的民办高校。
2015年10月,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90号)要求,迅速制订“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工作方案”,着手开展申报工作,经过自评、申报、专家进校评审及公示等程序,最终成功获得“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
我校被评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既是省教育厅对我校治理法治化水平的高度肯定,也是我校积极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内部治理模式”项目建设的卓越成果。我校将以此作为新起点,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等文件精神,继续巩固依法治校成果,努力开创城建依法、依规、依情管理的新局面,形成法制化管理、规范化运作、人性化执行、常态化推进的新格局,从而有效构建起具有城建特色的以人为本的制度激励内部治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职工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幸福感,使广大教职工特别是教师们能愉快地工作,体面地生活,幸福地发展,为学校“十三五”期间提升内涵式发展质量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