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考生及家长到各部门集中办理审核手续时间为12月1日-15日
记者昨日获悉,东莞市教育局下发了《转发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根据《通知》, 准备在东莞参加异地高考的随迁考生及家长到各部门集中办理审核手续的时间为12月1日-15 日;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的时间为 12月1日-18日。
对不符合异地高考报考条件,且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的考生,可在2016年1月20日前到所在中学提出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申请。
哪些考生可异地高考?
根据《通知》要求,随迁子女在东莞报名参加异地高考具体报名条件为:
1.随迁子女在东莞市就读普通高中,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2016年起可在东莞市报名参加高考;
(1)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
(2)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
(3)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在广东省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至 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
(4)父亲或母亲在广东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 2016年8月31日,按规定实际缴费累计年限3年以上;
(5)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
(6)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3 年完整学籍。
2.随迁子女在东莞市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简称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并同时符合以上(1)、(2)、(3)、(4)、(6)五项条件的,可在东莞市报名参加2016 年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 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即“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高职院校对口自主招生考试)。
有关报名条件的认定细则,随迁子女及家长可登录市教育局官网查询。
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通知》要求,随迁子女在东莞市报名参加高考资格审核的流程为:
1.随迁子女考生先把户口簿、身份证及审核资料交学校初审;
2.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学校协助考生在报名系统进行高考预报名,并在资格审核表上盖章;
3.学校盖章后把相关材料和资格审核表交回给考生, 由考生家长持审核材料分别到各镇街公安分局、人力资源分局、社会保障分局、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房管所、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进行审核。
4.经各部门审核通过的考生把资格审核表交到学校, 由学校汇总后到市教育局负责科室审核学籍情况。对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学校将资格审核表交市招考办确认报名资格。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居住地、稳定职业、稳定住所、社保不在东莞市的,由考生家长自行到相关地市主管部门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