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被本科录取考生申请保留我校2017年高职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的公告
2017-07-30 12:30  

    按照《关于做好我省2017年高职院校招生录取计划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7】59号)文件精神,2017年被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参加普通高考并被本科高校录取的,直接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现就被本科录取而直接取消我校高职分类招生录取名单进行公告,被本科高校录取一律不得接受到我校办理新生注册报到手续,录取通知直接失效。

    个别考生确因家庭经济困难等特殊原因放弃本科录取的,经审核通过后可保留我校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如需申请放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保留专科录取资格,考生需填写《放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保留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申请表》,并在7月31日17:00前(逾期不再接收申请),传真至我校招生办公室020-87975777,考生申请材料须包含:申请表(需本人和家长签名)、考生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复印件、家庭贫困证明材料。

    招生咨询电话:020-87975666

 取消录取资格名单:

序号 考号 姓名
1 0104539074 张绮婷
2 0113204282 何俊裕
3 0402414000 周映彤
4 0511207080 陈淳
5 1202190092 王鑫昌
6 1291401004 林金强
7 1402403001 黎灯辉
8 1625305050 欧阳满
9 1701303014 简子钦
10 1900291967 关慧仪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招生办公室

2017年7月30日

 

 

附件【放弃本科院校录取资格保留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资格申请表.doc已下载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