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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综合素质纳入高考需慎重行事
2016-08-15 10:37   广州日报

综合素质纳入高考,对提升社会素质教育诚然有推动作用,但更重要的是,社会应能为人的素质和能力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更加多样的选择。否则,综合素质仍可能会异化为另一种形式的应试考核。

中国大学的高考招生方式一直是备受争议的话题,对中小学教育忽视学生的综合素质而偏向填鸭式应试教育的指责,往往最终也归结于高考上。教育部在2014年就颁发文件,要求各地推进高校招生制度改革,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纳入高考范畴。最近北京市出台相应的实施草案,中青报对此做了社会调查。受访者对这一改革方向多数持肯定意见,但在具体操作层面抱有较大疑虑。这反映出民众在这一问题上的矛盾心态。

毫无疑问,当前的高考招生制度存在着明显缺陷,实行多元化的考核招生方式无疑是大势所趋,这一大方向应当肯定。但笔者认为,综合考虑目前各方面因素,对此应当持特别慎重的态度,不可操之过急。这基于三个方面的理由。

首先,将综合素质纳入高考面临结构性难题。当前的高考方式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包括科举取士的文化传统、望子成龙成凤的家庭观念等。而主管部门以行政的方式划分高校三六九等,相应的教育资源向名校集中,更是刺激和鼓励了高考竞争的应试模式。目前推行的多元化的考核方式,并不能拓宽人才培养的多元化渠道。名校招生名额有限,中小学教育的目标设定不会发生改变。如果综合素质考核具有实质性意义,那无非是刺激学生再增加几项冠名“综合素质”的应试选项。效果大抵相当于参加艺考的学生,考前找培训学校速成一项艺术才能,考试时给老师表演一曲葫芦丝演奏《月光下的凤尾竹》。这是人才培养方式和教育观念的社会结构性问题。另外,综合素质考核还面临社会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的结构性问题。落后地区考生在体育与艺术等方面与城市考生有明显差距,当前的高考政策应兼顾社会公平。还有个结构性问题是,如何处理综合素质考核的全面性要求与个人特殊能力发展、招生院校与专业要求的矛盾?

其次,将综合素质纳入高考的操作性问题难以解决。这包括如何设定综合素质的指标体系,如何给相应各级指标赋值,如何进行等级与分数判定,如何保障评定的公正性与公信力,等等。如果将综合素质考核的指标细化评分,并与考试成绩一起总分加成,这是大动作,目前很难操作。而当前各地主要的做法是将综合素质指标项按等级区分,供招生院校参考。但据媒体报道,大学招生基本不看综合素质项目指标。事实上,各中学给考生的综合素质评定,90%以上都填A,它也就失去了参考价值。另外,这一改革不仅对中学,也对社会和高校提出了相应要求。社会需要对相应机构进行规范性约束,高校更是需要大大强化招生力量,改变招生方式。如果在考核和评定机制上不做大幅度改革,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的考核将陷入困境。

第三个不能不考虑的因素,是这一改革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如果不能落实,它就可能变成形式主义,甚至刺激考生和学校弄虚作假。而如果缺乏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因素,它也可能成为招生腐败的温床。从调查情况看,显然民众对此也普遍缺乏信心。

教育的本义就应该是人的素质的提升,将综合素质纳入高考,对提升社会素质教育诚然有推动作用,但更重要的是,社会应能为人的素质和能力发展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更加多样的选择。否则,综合素质仍可能会异化为另一种形式的应试考核。

对众多家长、考生来说,高考是利益攸关的大事,笔者认为,这一方式越简单易行越好。而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价值观念等,在对知识的理解掌握,以及答题的相应表达中都能体现出来。由此看,对考试范围、出题和判卷方式进行改革,可能是当下更为简单有效的测定学生综合素质的方法。只有等高校自主招生权限更为充分时,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专门的、多样化的测定,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因此,当前推行的综合素质纳入高考,需要慎重行事,切不可操之过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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