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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考生确认高考志愿的通知
2015-07-01 21:54  

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15〕48号)要求,6月27日18:00一7月1日18:00填报除提前批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国防生以及招收飞行技术专业院校以外的其他各批次、各科类院校志愿(包括提前批的其他院校志愿、招收“地方专项计划”院校志愿、自主招生等志愿),所有考生(包括已在第一时段填报军队、武警、公安、司法、国防生以及飞行技术专业院校志愿的考生需填报其他批次志愿)必须在本时段填报。7月1日一2日社会考生需到考试中心312室打印考生志愿表,签名确认。请考生根据打印的志愿表认真核对所报院校和专业,如发现错误,可提出更正申请(第一时段所填报的院校和专业不得更改)。7月2日16:00后,不再受理更正错误的申请。如考生在此时间内未到考试中心办理签名确认,日后发现志愿填报错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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